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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分裂症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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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分裂症 (精神内科)
概述
精神分裂症是以基本个性改变,思维、情感、行为的分裂,精神活动与环境的不协调为主要特征的一类最常见的精神病。本病的病因未阐明。多在青壮年起病,病程迁延,缓慢进展,有发展为衰退的可能。要早发现早治疗。早期治疗效果好,若慢性化则疗效差。
临床表现
1.思维松弛、破裂性思维、思维中断、思维涌现、病理性象征性思维及语词新作。
 2.情感淡漠、情感不协调及情感倒错。
 3.意志活动减退、缺乏,表现为活动减少,缺乏主动性,孤僻、被动;甚至意向倒错。
 4.妄想:被害妄想、关系妄想、被洞悉感、影响妄想、钟情妄想及被控制感等。
 5.幻觉:幻听、幻视、幻嗅、幻味等。
 6.感知综合障碍。
 7.紧张综合征。
诊断依据
1.具有较特征性的思维和知觉障碍,情感不协调、平淡及意志活动缺乏症状。
 2.病程有缓慢发展迁延的趋势。
 3.无特殊阳性体征,绝大多数病人早期没有意识及智力障碍。4.多巴胺B羟化酶活性下降。
治疗原则
1.早发现,早治疗。
 2.以抗精神病药治疗为主,辅以电休克低血糖治疗,中医中药治疗。
 3.恢复期给予心理解释及支持治疗,改变病态认知。
 4.提高重返社会的适应能力。下一页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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