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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医院等级评审将有法可依

发布:网络整理  发布日期:2008-01-02  阅读次数:23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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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大江网-新法制报

  本报讯 见习记者梁东波报道:从今年开始,江西全面启动医院
等级评审工作,全省医院等级将不得乱标,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等级评
审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去年11月颁布的《江西省医院等级评审管理办
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对江西医院等级进行重新评定。

  据了解,医院等级评审以5年为一个周期,江西第一期医院等级
评审在2003年,由于有效期满,2008年将开始启动第二期评审。

  按照《办法》规定,医院等级共分为三级六等,这次医院等级评
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医院行政管理、医疗质量管理、医疗安全、医院服
务、医院绩效、医教科研、技术水平等七个方面。据介绍,医院等级
评审采用1000分制。评审总得分率达90%以上,方为合格。评审不合
格的,原则上一年内不再予以评审。评审合格的医院,由卫生行政部
门按评审权限发给全省统一格式的评审合格证书和标识,并通过当地
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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