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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首次强制停售部分发布虚假广告的药品

发布:网络整理  发布日期:2008-01-03  阅读次数:19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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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新华网

  新华网合肥1月2日电(记者代群)近日,安徽省药监局依法向
青岛海尔药业有限公司等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发出了暂停销售通知书。
自2007年12月27日起,海麒舒肝胶囊等来自山东、辽宁、内蒙古等6
省份的部分药品因发布严重虚假、违法广告,被责令暂停在安徽省内
销售。

  被暂停销售的药品分别是:青岛海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麒舒
肝胶囊;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青蒿喷雾剂;沈阳华
益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滴耳油;河北安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泌
尿宁颗粒;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冠心七味片;通化永康
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血栓心脉宁胶囊;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生
产的风湿关节炎片;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灯胶囊。

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说,被暂停销售的部分药品均
在安徽省媒体上发布了严重虚假、违法的广告,给患者用药安全带来
隐患。药监部门要求相关企业在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启事,消除不
良影响,并经安徽省药监局确认后,方可恢复销售。

  据记者了解,安徽省药监局在2007年建立了药品虚假违法广告“
黑名单”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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