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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试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

发布:网络整理  发布日期:2007-01-31  阅读次数:230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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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华商报

西部法制报记者:现在,城镇公务员、规范就业人员都有医疗保障,
农村也实行了新型合作医疗。但城镇居民如在家的妇女、孩子、老人
等普通居民,他们的医疗如何保障?  

  省卫生厅厅长李鸿光:失业人员、老人、妇女和孩子,他们中要
么收入很低,要么没有收入,而且这些人更容易患病,所以一定要解
决这个问题。一是发展社区卫生服务,加强保健、健康教育,让老百
姓少得病,不得病,防治结合;不采取B超等高科技的技术,用最普
通的技术;不用很贵的药;实行家庭病房。今年社区卫生服务关中要
达到65%的覆盖率,陕南、陕北要覆盖到85%。二是二级以上医院
行惠民计划。每个医院都要拿出10%的床位做扶贫病房,价格按要求
下浮20%,让城镇职工有一个方便的、价钱比较便宜的地方看病。

 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鬲向前:今年推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,
首先在榆林、延安、宝鸡三个城市试点。目前,有关方面正在制定方
案。初步方案是个人掏一点,城市政府补助一部分,解决城镇居民的
大病统筹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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