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制定职工生育保险 女职工可零资费生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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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规定》明确,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,个人不用缴费。单位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根据待遇项目和费用确定,并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,最高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%。保险费是否加重企业负担?省劳动保障厅医保处处长夏青认为,用人单位应该为职工参保,尤其是生育保险,关乎人类繁衍,企业理应承担此责。
孕检医疗费由基金结算 从怀孕开始只要在定点医院进行的合规检查、医疗,费用都可记账等待基金结算。
按照《规定》,生育医疗费7月1日后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,一改广东许多地区采取的“定额包干”做法,解决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包括生育医疗费、生育职工无法解决生育费用的问题。
据介绍,实施《规定》后,职工生育无须先行支付费用,从怀孕开始,只要在定点医院进行的合规检查、医疗,所有费用都可以记账等待基金结算,使参保人就医更加便捷。据林王平介绍,自1990年广东省试点生育保险,截至今年2月,全省参保人数达到706万,占全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的9.1%。据了解,目前各地除一次性定额支付、费用包干使用的支付方式外,深圳、珠海、揭阳等市只负担参保人的生育医疗保险有关的费用,不负担生育津贴、一次性营养补助费、男职工假期津贴等费用,而广州市已率先在全省实施定点医院、定点结算的管理方式。下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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