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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制定职工生育保险 女职工可零资费生育

发布:网络整理  发布日期:2008-05-02  阅读次数:0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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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此外,参保职工在省内跨统筹地区变换工作单位的,应当办理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手续,转移生育保险缴费年限。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准予转入。跨省变换工作单位的,转移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。
( 作者:文安 张祥 梁嘉敏)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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